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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紧急救援中心专职岗位招录公告

时间:2026-04-28 10:36:49 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紧急救援专职岗位招录公告



河北省生态环境紧急救援中心(筹)

冀环安〔2026〕1号

河北省生态环境紧急救援专职岗位招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强化全省生态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现就2026年度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救援(专职岗)公开招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与计划

(一)招录岗位:生态环境应急救援专职岗。

(二)招录计划:共27人(男性21人、女性6人)。

(三)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以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对生态环境、化工相关专业毕业,或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环境监测、空气自动站运维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在省内各地市开展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巡查、污染源排查及风险隐患识别与上报工作;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与应急准备工作;参与环境监测、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数据记录与分析上报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警戒及人员疏散工作;完成生态环境安全宣传教育、资料整理及台账建立等相关工作任务。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志愿投身于生态环境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服从组织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分配;

(四)户籍不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生态环境安全管理行业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24小时驻勤备勤及应急处置任务的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相关要求;无精神疾病史,无妨碍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形象良好,作风严谨;

(六)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被原工作单位开除或违纪辞退等不良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七)符合法律法规及招录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时间制度

本岗位属于国家应急救援特殊岗位,实行24小时驻勤备勤制度,执行轮班值守、综合轮休与补休相结合的作息安排,依法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遇重大保障、突发应急处置等特殊情况影响正常休息的,将在事后适时安排补休。

四、工作地点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置的原则,结合岗位设置和个人意愿,进行统一分配。

五、薪酬待遇与福利保障

(一)正式上岗后执行国有企业薪酬待遇,年度考核、定期调整机制;综合月收入标准为6000元至9000元(税前应发,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及各类补贴,包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

(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三)晋升渠道畅通,可依照“队员—班长—副队长—队长”的职级序列发展,保障长期稳定就业。

(四)享受绩效、岗位补贴、生活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技能提升培训、表彰奖励等多项福利待遇。

(五)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及专业装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通过指定渠道填报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

(三)官方通知邮箱:zhuanzhizhaolu@163.com

(四)招录工作组将通过上述邮箱统一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扫码报名

七、考核与审查

(一)资格审查

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各1份,1寸白底免冠近照2张,现场提交审核;同时须提供近1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二)考核内容

1. 心理测试:统一组织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2. 体能及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2分钟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及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实操技能考核。

3. 面试:重点考查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职业动机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技能)考核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5. 政治审查:参照国家应急救援队伍政治考核相关标准执行。

八、聘用与管理

(一)公示

根据心理测试、体能技能考核、面试、政治审查及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及递补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递补资格有效期为3个月。

(二)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须持符合录用标准的体检报告办理入职手续,工作期间实行军事化集中管理。

(三)合同与试用期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四)岗位分配

根据队伍建设与工作需要结合个人能力及综合表现定岗、定级,统筹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装备管理

单位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标识标志、救援装备等物品所有权归属单位,员工负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的责任,离职时须按规定完好交还;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损(污)毁或拒不交还的,须依据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十、重要提示

(一)生态环境紧急救援因岗位专业性要求,招录单位将在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资格鉴定与技能培训。

(二)本岗位实行准军事化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及聘用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情况或在考核中作弊违纪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资格。

(四)本次招录所有通知均以官网披露或官方邮箱发布为准,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官网、邮箱信息,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监督投诉电话:0311-85099985-802

(六)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河北省生态环境紧急救援中心筹备组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